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7号问题)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协同性不强。2019年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门负责大中型灌区支渠以上骨干工程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支渠以下灌排工程设施建设,由于制度衔接不畅,两部门“各管一段”,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协同性不强,部分农田排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亳州市谯城区农田因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最后一米”未打通问题发生过旱涝灾害。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亳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亳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完善从水源到田间完善的灌溉工程体系。
(二)加强调度,实施谯城区武杨河省界段治理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谯城区大寺枢纽除险加固、包河闸拆除重建等水利工程。
四、目标任务
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灌排工程设施建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亳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同意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执行。
(二)市政府专题调度,谯城区大寺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浅孔闸主体工程已完成,深孔闸左右墙头堡主体完成,闸墩加固已完成,工作闸门已安装完成,完成投资3000万元。
(三)包河闸拆除重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700万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117729
电子邮箱:bzsn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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