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4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不规范。亳州市涡阳县新郭寨水厂未对源水及出厂水氟化物含量开展检测,仅凭借经验用部分除氟后低氟水与源水进行勾兑制水,无法保证供水稳定达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亳州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千吨万人水厂每日进行常规9项水质检测。
(二)水质检测中心每月对辖区内水厂进行轮流检测。
(三)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对水厂设施进行排查,确保供水达标。
四、目标任务
规范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水质自检,已对千吨万人水厂每日进行常规9项水质检测,完善记录,并及时归档。
(二)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巡检,县水质检测中心每月对水厂进行轮流检测,检测结果报送省水利厅备案。
(三)印发《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落实、运行管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督查暗访,规范工程运行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117729
电子邮箱:bzsn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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