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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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农村供水价格相关问题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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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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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09:25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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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全市三县一区农村自来水价格不一致?请市水利局帮助解答。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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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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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09:41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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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水利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农村自来水价格不一致”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供水价格的确定是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物价部门确定供水价格。我市三县一区均采取两部制水价:涡阳县实行两部制水价,每月基本水价8元,限量4吨水,超量再按2元/吨据实收取。蒙城县实行两部制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使用5立方以内(含5立方)的执行基本水价为每月收取10.00元。利辛县实行两部制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使用5立方以内(含5立方)的执行基本水价为每月收取10元,超量再按2元/吨据实收取。谯城区实行两部制水价每月5元,限量3吨水,超量再按1.85元/吨据实收取。 2、如有疑问,请联系水利工程管理科,电话:0558-5117729。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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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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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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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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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09:41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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