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 登录 | 注册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复选登 > 信件详情
信件标题
亳州市农村供水价格相关问题
信件来源
政府网站
来信时间
2024-11-08 09:25
信件内容
为什么全市三县一区农村自来水价格不一致?请市水利局帮助解答。
办理部门
市水利局
办理时间
2024-11-11 09:41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水利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农村自来水价格不一致”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供水价格的确定是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物价部门确定供水价格。我市三县一区均采取两部制水价:涡阳县实行两部制水价,每月基本水价8元,限量4吨水,超量再按2元/吨据实收取。蒙城县实行两部制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使用5立方以内(含5立方)的执行基本水价为每月收取10.00元。利辛县实行两部制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使用5立方以内(含5立方)的执行基本水价为每月收取10元,超量再按2元/吨据实收取。谯城区实行两部制水价每月5元,限量3吨水,超量再按1.85元/吨据实收取。 2、如有疑问,请联系水利工程管理科,电话:0558-5117729。
评价结果
评价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时间
2024-11-11 09:41
关闭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987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0558-511792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3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