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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07-00020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日期: 2024-07-18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07-00020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日期: 2024-07-18
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8 12:41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做好新时期新闻发布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委、政府工作透明度,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开放,加强对外交往,向国内外展示亳州形象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健全和落实新闻发布制度,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新要求,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亳州崛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的确定及其职责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委新闻发言人设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相应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新闻发言人。
  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中层干部担任,每单位确定1人;新闻发言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良好的形象;新闻发言人应参加单位有关会议,阅知有关文件,熟悉本单位全面工作。
  3、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统筹并具体承办本级、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授权发布新闻;研究分析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社会舆情与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并进行解答;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新闻及时、主动、准确、权威地发布;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有效引导网上舆论;与媒体进行联系和沟通,接受记者采访、问询等。
  三、新闻发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任务
  4、全市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做好市级新闻发布活动的组织、审核、协调和承办等工作,协助新闻发布主体做好新闻发布口径把关等工作。
  5、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有: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专访;发布新闻通稿;邀请记者参加专题通报会等。
  6、市委、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及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分别由各对应办公室负责工作计划、主题内容、材料准备以及联络等工作,会同市委宣传部及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实施。
  7、市级新闻发布活动一般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8、一般情况下,市几套班子新闻发布会每年不少于2次;部门新闻发布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合举行,每年不少于1次。如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9、市级新闻发布会主要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市外驻亳媒体参加,也可根据需要统一邀请中央、省级新闻媒体记者来亳参加。国(境)外新闻媒体记者来亳参加新闻发布活动,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市直各新闻媒体(各新闻网站)要高度重视对新闻发布会所发布内容的宣传报道,并将其列为重点报道题材,在版面、时段、网页及篇幅上作出重点安排,有条件的媒体可以进行现场直播或录播,力争达到最佳宣传效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和管理程序
  11、市级新闻发布会的重点内容是:全市性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市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难、灾害、事故及处理情况;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其他应予发布的事项等。
  1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其主题和内容由各相应秘书长审定。市直单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其主题和内容一般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须经市主管领导批准;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要按照《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市直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谯城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主办、拟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由区委宣传部签署意见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各县在当地举行、拟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参加的重要新闻发布会,应在县委宣传部审批登记的当日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14、市外有关单位在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由企业主办、拟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参加的商业性新闻发布活动,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15、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主体须在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前,将发布主题、内容、时间、范围、发布人等情况书面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必要时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意见并报请市领导签批。新闻发布主体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6、对未经审批擅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不得参加和报道,违者将视其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主办单位和新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新闻发布工作保障机制
  17、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市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市直有关单位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
  18、完善舆情研究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及时反馈给市委宣传部,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贴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9、完善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当市内发生重大的、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在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告情况的同时,也要报告市委宣传部,以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的预案准备,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20、落实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指导下,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各地各单位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21、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参与新闻发布工作的研究和审核,在本地本系统内建立新闻发言人掌握全局情况的机制,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新闻发言人要担负起“媒体接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负责本地本部门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工作,对外一个窗口接待、一种声音发布。各地各单位要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在新闻发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及时参与、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可参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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