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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010-0001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负责人解读:《引江济淮亳州段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0-29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010-0001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负责人解读:《引江济淮亳州段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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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引江济淮亳州段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9 10:03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30日,全国172项重点水利工程之一的“引江济淮”工程,亳州段率先通水。为加强该工程西淝河、茨淮新河两条“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亳州市出台了《引江济淮亳州段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规定了各级河长、各有关单位及属地政府对西淝河、茨淮新河、亳州调蓄水库(以下简称“两河一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职责。

《办法》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整治和建设方面,《办法》明确了“两河一库”整治和新建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的报批程序。二是在管理保护方面,《办法》明确了“两河一库”管理范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性及限制性行为。三是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对“两河一库”“四乱”整治及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的内容。四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办法》的出台,不仅为我市“两河一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提供政策依据,保障我市及上游河南群众饮用水安全,同时2023年引江济淮工程全线通水,届时可为各地提供有益的“亳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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