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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011-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政策解读:亳州市印发1号总河长令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管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011-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政策解读:亳州市印发1号总河长令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管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政策解读:亳州市印发1号总河长令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02 10:06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6日,亳州市印发《关于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管理工作的决定》(亳总河长1号),全面加强我市西淝河、茨淮新河管理(以下简称“两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洪安全。

文件要求,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和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引江济淮亳州段清水廊道及亳州调蓄水库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两河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禁止在河道滩地、临水侧堤坡种植农作物,实施秸秆打捆离田、控制化肥农药施田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主支管网配套等。三是推进“四乱”整治常态化、规范化。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两河“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四是加大河长巡河力度。明确各级河长是本地两河管护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河长巡河、治河、护河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五是加强河道管护力量。增加河道管理专管机构工作力量,配备执法车船,加密巡查频次,加强河道运维管理。六是加强问责处罚。对两河管护问题长期不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出现重大问题的,坚持人事并处。

总河长令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河长制工作机制,对保障我市及河南省两市九县饮水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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