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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203-00021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203-00021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17:35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乡村振兴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县(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追加县区指标022号),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


一、各县(区)收到资金后,要及时谋划实施项目,统筹支持出列村和一般村、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2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县(区)资金总规模的55%。


三、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亳财农〔2021〕309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利辛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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