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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06-0003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亳水资源函〔2024〕66号
发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06-0003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函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亳水资源函〔2024〕66号
发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6 16:56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封存企业自备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于建议中指出的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不断增多,有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一己私利开挖自备井盗采地下水,与节约水资源思路背道而驰。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严格管控地下水开发利用,计划全市开展自备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方案情况如下。

一、基本原则:一是应关尽关,关管并重。重点是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地下取水井(除酿酒行业外),实行应关尽关,坚持先通水后关停,保障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用水;其他区域开采地下水的自备井,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二是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加强领导,强化跟踪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的自备井;市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督导,合力推进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一是宣传发动。市级将组织召开专项行动任务部署会。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具体部署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经开区管理中心,县区水利、城市管理、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入户宣传地下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备井直供水水质无法保障等内容。同时利用媒体、网络、电视台、报社等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排查摸底。各县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经开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取用水户的用水来源、用水情况进行排查公共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排查自来水接通情况,水利部门负责排查擅自使用自备井情况三是分类整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阶段整改的,制定整治措施,限时整改完成1.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取水井(除酿酒行业外)予以封闭2.对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符合取水许可办理条件的,完善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依法征收水资源费3.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自备井予以封闭。四是巩固提升。对已封闭的自备井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重新启用、明管暗用、私自新打井企业或者商户,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确保整改彻底见效不反弹,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取用水现象发生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

三、保障措施:成立市级专项行动领导小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自备井封闭单位的供水衔接,做到先通水后封闭水利部门做好自备井关停或取水许可办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自备井关停期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调研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公安部门负责对扰、阻挠自备井封闭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感谢您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扎实推进全市地下水管理保护相关工作,进一步严格管理地下水开采秩序,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有效储备和可持续利用。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1813286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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