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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12-0001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负责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咨询机构: 河长制工作科 咨询电话: 5113519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12-0001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负责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咨询机构: 河长制工作科
咨询电话: 5113519
【负责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
发布时间:2024-12-19 17:56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水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分管负责同志王锋解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河长制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做好河长制工作;聚焦幸福河湖示范建设、河流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清四乱”等内容,市级总河长连续印发总河长令7次,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二是健全管护体系。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覆盖全市河流、湖泊,共设立四级河湖长3727名。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设置公益岗位管护、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方式健全河湖日常管护,全市目前共有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2278人,其中公益岗位就业1631人。
    三是严格履职尽责。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巡河、治河、护河责任,2024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4人次,巡河发现问题,全部及时整改。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管共治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将河湖保护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水法宣传月等,深入开展河长制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倡导群众参与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邀请了具有河长制、河湖管理等丰富工作经验的3名专家,围绕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湖、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湖遥感图斑复核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市、县河长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乡、村级河长共计100余人。
    三是加强水文化建设。坚持以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深入挖掘传承水文化,讲好亳州水文故事,切实增强人人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如:涡阳县包河在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过程中,重点突出遗履桥、月牙河、万宝泉、石弓山、仙人巷等历史文化,努力打造水网相通、人水相亲,生态河道与特色人文相融合的幸福河。
    (二)加强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创建
    一是编制专项规划。编制《亳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谋划实施项目48个、预计总投资474.7亿元,着力提升全市水网防洪减灾、供水保障、河湖生态修复能力,构建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网、防洪排涝网、清水生态网及智慧水利网。
    二是加强河湖分区管控。依据河道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积极做好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实施检查工作,牢牢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批涉河建设项目6件,开展在建项目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并全部落实整改。
    三是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启动编制《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督查检查工作,通报湿地公园管护力量不足、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日常排查不细致等3方面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结合“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湿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三)坚持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一是创建省级幸福河湖。根据省河长办《安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河长办〔2022]42号)文件要求,按照“洪水有效防御、供水安全可靠、水生态健康、水环境良好、水文化传承、在会共建共享”的建设目标,推进谯城区亳城河、涡阳县包河、蒙城县阜蒙新河、利辛县揽翠河等4条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目前4条河流已通过市级初验,并申请省级核验。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各县区通过拉网式排查、异地互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检查“千吨万人”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263个,发现问题60个,已完成整改59个。上半年我市城市水质指数5.5,改善幅度6.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制定《亳州市干旱期涡河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方案》,组织沿涡县区投入机械、船只495台次,人员1900多人次,累计清理地笼530处、垃圾24.85吨,典型做法被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市河长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河道管理情况开展暗访督导,对于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
    (四)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河(湖)长巡查履职提醒机制,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到位。今年以来印发市级河长巡河《温馨提示》11份,及时提醒市级河长巡河调研,动态掌握河道健康状况,协调解决河道管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河湖长制监督考核。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各地报送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情况的函》精神,市河长办将河湖长制督查暗访情况纳入市级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组织对2023年度17个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以及54名县级河湖长进行考核。
    三是健全管护模式。落实专职人员139人、巡河车辆6辆、巡逻船只5艘,全方位加大河道“四乱”问题排查力度;每季度通过无人机、卫星对西淝河、茨淮新河等清水廊道进行遥感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同上季度现状进行比对,重点关注巡查疑似存在涉河问题的水域。

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的《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安徽省总河长令第5号),市河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引,制定了我市《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功能,由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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